本所于1963年和1972年分别设立了巴黎办事处和伦敦办事处,是最早向欧洲拓展业务的跨国律师事务所之一。自那时起,本所就因代表公司和金融机构客户经办欧洲和全球其他各地最重要的交易和案件而享誉业内外。除了负责处理当地和整个欧洲地区的业务,欧洲各办事处也是本所大量跨境业务的指挥中心,既为欧洲客户向全世界扩张业务提供法律服务,也为世界各地的客户前来欧洲投资提供意见和建议。

本所在布鲁塞尔、法兰克福、伦敦、米兰、巴黎和罗马各办事处共有300多名律师。深耕于此,我们不论对欧洲资本市场、客户所在的行业还是更大层面上的欧洲商业格局都有着深刻的理解。本所常驻欧洲的律师们能够使用多种语言,透彻理解欧洲大陆多个法律体系的复杂机制以及跨境交易所涉及的繁复的公司法律。本所律师所具备的这些知识和敏锐的商业意识是帮助客户实现战略目标的最佳助力。